各位教职工:
经院长会研究决定,教职工暑期旅游活动从今年起进行调整,以后每逢双年组织教职工集体旅游。
需要强调的是,暑期教职工旅游并非单纯性的福利活动,而是旨在丰富暑期生活,为大家提供一个亲近自然、展示自我的舞台,缓解平时的工作压力,同时借以加强职工之间的沟通和联系,增强团队凝聚力,体现大家庭的和谐。为体现活动宗旨,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布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详见人力资源部提供的《2012年暑期教职工集体旅游活动名单》(附件一)
1、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,参加活动对象为与学院签订聘任合同,已经到岗一年以上(上年7月31日前签订合同)的全职教职员工。
2、凡在暑假期间,参加学院组织的如外出培训、考察、交流等派遣活动的教职工不重复享受本次活动补贴。
3、除经审批通过的孕期、哺乳期女职工外,无论因公因私,不参加旅游活动者均不另行安排或核发活动补贴。
4、未服务满合同期离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核查旅游经费使用情况,并负责通知财务部扣回活动补贴。
二、活动经费
暑期旅游活动经费:每人1600元 / 次。
三、组团要求
根据教职工建议,今年试行在学院工会统筹下的自由组团制度。教职工本着自愿原则,可以自由组成旅游小组,自主推选团长,自选旅游线路,在学院规定的假期内自主确定旅游日期(2012年7月10日—8月25日期间),每团人数不少于16人(1米4以下或不按成人价收费的孩子不计人数)。
四、具体操作
1、有意向自行组团者,在6月14日16点前将《独立组团行程安排信息表》(附件四)电子、文本版同时报工会审批,逾期不报,恕不再受理。
未经审批通过的团队,不予核报活动补贴。
2、工会根据各团相关信息,邀请三至四家旅行社分别报价,组团者也可推荐旅行社参加竞标。
3、工会推荐并安排三条线路(浙江2日、云台山龙门少林寺4日、北京5日),有意向参加的老师可以在6月14日前通过BQQ预报名。
4、竞标成团后,由各团组团者负责通知出团行前会议等具体事宜。
5、经审批成团的各条线路均为开放式,任何想参加者都可以在旅行社报名现场加入。
五、成功确定的活动线路、价格、具体日期及行程详见《线路行程安排》(附件二)
另行通知
六、其它
1、在本人参加活动的前提下,欢迎教职工携带直系亲属(子女、配偶、父母)参加团队旅游,可共同使用活动补贴费。
2、旅游报名时,由教职工先付费用,开学后由工会按实际参加旅游人员情况,制表统一核发活动补贴。
报名日期:6月20日(周三) 时间:09:00—16:00
报名地点:一站式服务大厅
3、孕期、哺乳期女职工如需延用活动费用,须填报《女职工延用暑期旅游活动经费申请表》(附件三),经审批通过后,可以将本次活动补贴费延至下一次使用。
受理截止日期为:2012年6月15日
4、经审批同意延用活动费用的孕期、哺乳期女职工活动经费于下一次活动时一并计提使用,不可再延。
5、因机票、火车票需实名制,报名参团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(儿童)。
七、工会安排的线路指派正、副领队一名,自行组团的团队组团人即为该团领队,其工作职责如下:
1、负责该团活动总协调(旅游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协调事宜,均须由领队负责与导游沟通,个性化问题导游可以不予受理)。
2、负责开学后递交1张旅游景点的团队合影、精彩旅途教职工合影照片5张(电子版)交工会留念。
3、领队手机须保持24小时开机。
4、领队在活动过程中,须树立“全局为大,集体为重,团员为先”观念,率先遵守团队活动纪律,力争圆满完成任务,让团员满意。
未尽事宜,由工会组织协调。
附件:
附件一:《2012年暑期教职工集体旅游活动名单》(已发给各系部主任)
附件二、《线路行程安排》(工会组团线路请至网页底部下载)
附件三、《女职工延用暑期旅游活动经费申请表》(请至网页底部下载)
附件四、《独立组团行程安排信息表》(请至网页底部下载)
院工会委员会
2012-06-08